国家将发文淘汰落后产能 焦炭造纸制革列入调控

   日期:2010-03-01     浏览:865    评论:0    
    焦炭造纸制革印染业列入调控
 
    从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记者获悉国家权威部门表示将按照中央精神,落实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坚决抑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中,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精神,落实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坚决抑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一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格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审批,进一步提高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对多晶硅等新兴产业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准入标准。
 
    二是加强产业政策与财政、环保、土地、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推进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处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停止土地供应,不得发放贷款。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使过剩的产能在一些新的领域发挥新的作用。
 
    三是加强信息引导。进一步做好行业产销形势的监测、分析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信息发布,引导社会和企业的投资行为。
 
    国家发改委的报告介绍说,近日,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送审稿)》,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确定了今明两年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和目标任务。这一通知将于近日正式印发。
 
打赏
 
更多>同类行业快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快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合同文本  |  隐私保护  |  使用协议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08106851号
Processed in 0.165 second(s), 12 queries, Memory 0.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