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2012三湘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来到永州市零陵区石岩头镇和珠山镇,对石期河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进行采访。记者发现,零陵区石期河流域锰矿开采还存在诸多隐患。
作为零陵区的主要产锰区,石期河流域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大兴开矿。由于开矿者大多缺乏合法手续、技术落后且没有相应的环保设施,石期河受到了较为严重的锰污染。
2005年,零陵区政府成立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区内的锰矿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分配、开发,并成立了矿管办对公司的运作进行直接监管。公司采取合作的方式,对所辖矿区的开矿权限进行外包。有开矿意向的企业或村民,只要交纳一定数目的备用金,并通过安检、环保、国土等部门的审核,就能获得某一矿区的开采权。目前已有300多个合作方与公司合作进行锰矿开采。
“这种‘整而不合’的形式没有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防治的问题,既不利于监管,也必然会给日后的污染治理带来很大困难。”随行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彭根南认为,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果不将以前分散的采矿企业整合成一个总体项目,就不会有统一的设计,统一的开采规划,也不会建设统一的尾矿库。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矿区污染整治和尾矿库建设的情况也令人担忧。在开矿最为集中的珠山镇,记者看到,沿路已关停的非法矿点到处都是,锰矿废渣堆积成一座座小山,且基本裸露在外,有的与一旁的农田相距不到两米。在珠山矿业公司的山芝尾矿库,黄土漫天、矿空山空的场景让人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