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矿事故概况
1.6月重庆市发生煤矿死亡事故21起,死亡31人,同比减少8起少死亡2人,分别下降27.59%和6.06%。按经济类型分:国有重点矿7起8人,国有地方矿无事故,乡镇煤矿14起23人;按事故级别分:一般事故17起18人,较大事故4起13人,无重、特大事故;按事故类别分:顶板事故6起8人,瓦斯事故1起4人,运输事故10起13人,机电事故1起1人, 水害事故1起3人, 其它事故2起2人;本月无放炮、火灾事故;按管辖区域分:渝中分局6起6人,渝南分局9起14人,渝东分局3起6人,黔江工作站3起5人。
2.1-6月累计,重庆市发生煤矿死亡事故108起,死亡160人,同比起数减少24起,下降18.18%,人数多死亡5人, 上升3.23%。按经济类型分:国有重点矿18起29人,国有地方矿2起2人,乡镇煤矿88起129人。按事故级别分:一般事故99起108人,较大事故8起39人,重大事故1起13人,无特大事故。按事故类别分:顶板事故49起54人,瓦斯事故8起39人,机电事故3起3人,运输事故33起39人,放炮事故2起2人,水害事故3起13人,其它事故10起10人,无火灾事故。
二、主要特点
1.国有重点矿事故上升, 国有地方矿和乡镇煤矿下降。国有重点矿发生煤矿死亡事故18起死亡29人,同比增加5起14人,分别上升38.46%和93.33%;国有地方矿2起2人,同比减少1起2人,下降33.33%和50%;乡镇煤矿88起129人,同比减少28起7人,下降24.14%和5.15%。
2.一般事故下降, 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上升,无特大事故发生。一般事故99起108人,同比减少30起34人,分别下降23.26%和23.94%;较大事故8起39人,同比增加5起26人,分别上升166.67%和200%;重大事故1起13人,去年同期无重大事故;1-6月无特大事故。
3.瓦斯、机电、运输、水害事故死亡人数增加,放炮事故持平,顶板和其它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截止本月底,瓦斯事故8起39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下降11.11%,人数增加25人,上升178.57%;机电事故3起3人,同比增加2起2人,分别上升200%;运输事故33起39人, 同比增加23起29人,上升230%和290%;水害事故3起13人,同比增加2起8人,上升200%和160%;放炮事故2起2人,同比持平; 顶板事故49起54人,同比减少48起57人,下降49.48%和51.35%;其它事故10起10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16.67%%;无火灾事故。
4.从管辖区域来看,各分局除渝中监察分局辖区外,事故死亡人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渝中监察分局辖区32起36人,同比减少18起20人,分别下降36%和35.71%;渝南监察分局辖区31起54人,同比起数减少2起下降6.06%,人数增加13人上升31.71%;渝东监察分局辖区36起50人,同比起数减少5起下降12.2%,人数增加3人上升6.38%;黔江工作站辖区9起20人,同比增加1起9人,上升12.5%和81.82%。
三、控制指标进度情况
1.国家控制指标考核情况:
1-6月重庆市煤矿死亡人数为160人,占国家安委会下达控制指标的52.98%,超国家安委会下达控制指标的进度9人。
1-6月重庆市煤矿发生较大事故8起,本年国家安委会下达给重庆市全年较大事故控制指标为10起,超控制指标的进度3起;发生重大事故1起,超控制指标1起。
2.重庆市内部控制指标考核情况:
从监察区域看,除渝中分局辖区低于内部控制指标进度外,其它的分局和黔江工作站的事故死亡人数都超内部控制指标进度。渝中分局死亡36人,占内部控制指标的36.36%,低于进度控制指标 13.5人;渝南分局死亡54人,占内部控制指标的62.07%,超进度控制指标10.5人;渝东分局死亡50人,占内部控制指标的52.08%,超进度控制指标 2人;黔江工作站死亡20人,占内部控制指标的100%,超进度控制指标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