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6日公布了一项银行业改革草案,拟迫使欧洲的银行出资设立“清算基金”以在危机时实现“自救”,并赋予各国监管机构让银行股东或债权人承担救助成本、解雇问题银行管理层以及拆解或出售问题银行的权力。
根据巴尼耶公布的这份改革草案,欧洲的银行将必须出资设立“清算基金”,一旦有银行面临困境,可以随时出资救助。欧盟委员会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为了给银行更多时间筹集设立基金所用的资金,此规定拟定于2018年之后正式生效。
此项改革还将赋予欧盟成员国更大的银行业监管权力。根据方案,一旦银行无法“自救”,各国银行监管机构将“介入”,并有权解雇管理层,迫使银行股东和债权人承担救助成本,甚至“命令”拆解或出售问题银行。如果银行“自救”和监管者“介入”都无法奏效,问题银行将进入“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