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改收官 保留三成民营

   日期:2010-01-06     浏览:896    评论:0    
  山西煤改正式收官。5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山西省政府在京召开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新闻发布会。截至2009年12月31日,轰轰烈烈的山西煤矿兼并重组正式告一段落,此次发布会,正是当地政府联合相关主管部委对外正式做出的一次总结。
  经过此次煤矿兼并重组后,山西省的煤矿企业数量显著减少。山西省分管工业副省长陈川平表示,经过兼并整合,山西省原有2598煤矿企业已减少至1053家,企业主体由220多家减少到130家,其中股份制企业占50%,民营占30%,国有占20%。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昨日表示,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这符合煤炭产业的发展方向。
  经验或将推向全国
  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煤炭基地。建国60年来,山西省累计生产煤炭110亿吨。占全国总量的1/4,净调出量80亿吨,占全国省际间调出量的70%。
  据悉,矿井数由2600座压减到1053座,70%的矿井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全部被淘汰,平均单井规模由30万吨/年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保留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
  目前,山西省的企业主体由2200多家减少到130家,形成4个年生产能力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3个年产能500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集团。
  昨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孔泾源表示,煤炭资源不光要在山西进行煤炭资源整合。目前,发改委已经上报国务院,将在全国范围内加快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
  对于山西煤炭业整合是否将影响今年煤炭供应甚至波及煤炭价格的问题,吴吟对此表示,在全国推进煤企兼并重组过程中,将在数量和结构上有所把握,使煤炭产量与总量供给基本匹配,保持煤炭总体价格稳定。
  不过,尽管山西省的煤矿企业和矿井数量大幅度减少,但整改尚未结束。陈川平表示,近期继续推进整改的措施,2010年还将关闭1400座小煤矿,并对600多家主体资格转变后的煤炭企业进行改造和建设。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昨日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涉税服务的意见》称,省地税局对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无所得的企业和个人,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被兼并的煤矿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欠税,可暂先将欠税清理入库,滞纳金延后征收。对清缴欠税有困难的煤矿企业,凡已经落实由兼并重组方承担清欠义务的,可暂缓追缴被兼并企业欠税。
  据了解,该《意见》早在2009年11月13日就已经下发各山西省各地市,希望能够以税收优惠政策和便利,为山西省的大规模兼并重组减少阻碍。
  焦炭、化工重组在即
  目前,山西省重组整合煤矿正式协议签订率达到了98%,兼并重组主体到位率达到了94%。特别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采矿许可证变更已超过了80%。陈川平表示,余下的采矿许可证变更将在春节前后完成。
  据山西省政府介绍,2009年随着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推进,成效不断显现。煤炭产量逐月逐季增长,一季度月均3667万吨,二季度月均4966万吨,三季度月均6000万吨以上。煤炭工业经济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全行业上缴税金同比增长了6.42%。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0%和32%。
  值得注意的是,陈川平表示,山西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面已经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并正在考虑对焦炭、化工等行业进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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