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
2011年国家下达我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共涉及13个行业、102户企业,分别是炼铁755万吨、炼钢80万吨、焦炭11.2万吨、铁合金5.1万吨、电石1.2万吨、电解铝5万吨、水泥865.8万吨、造纸53.32万吨、酒精10.5万吨、味精4.2万吨、皮革25.3万标张、印染32503万米、化纤0.5万吨,分布在16个市(除东营市)和山钢、山能两大企业集团。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11月底,列入国家计划的102户企业的落后产能已全部关停,我们及时在大众日报、电视等主流媒体予以宣传报道。截止12月20日落后产能主体设备已全部拆除,按期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任务。我们及时组织督察组全部进行现场验收。
各市还积极主动淘汰落后产能,据统计,各地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企业249户。包含国家任务在内,2011年,我省共有351户企业淘汰了落后产能,共计淘汰炼铁812.56万吨、炼钢80万吨、焦炭71.2万吨、铁合金5.1万吨、电石1.2万吨、电解铝5万吨、水泥1414.8万吨、平板玻璃50万重量箱、造纸61.1万吨、酒精13.3万吨、味精4.2万吨、皮革25.3万标张、印染49710万米、化纤0.5万吨、轧钢15万吨、纺织、机械等设备7902台套、各类化工产品158.14万吨、斜交轮胎80万条等。
其中,济南市涉及列入国家计划的山东钢铁集团和山东能源集团的2户企业,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2户,共计淘汰炼铁280万吨、电解铝4万吨、纺织2.2万锭等。
青岛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3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10户,共计淘汰水泥345万吨、造纸2万吨、印染2000万米等。
淄博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4户,协助列入国家计划的山东钢铁集团企业2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12户,共计淘汰炼铁135万吨、水泥4万吨、造纸2.82万吨、酒精1万吨、印染2345万米、纺织200万米、建陶1400万平方米、化工21万吨等。
枣庄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16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25户,共计淘汰炼铁30.06万吨、焦炭10万吨、水泥412.4万吨、造纸8万吨、印染11960万米、化纤0.5万吨、纺织、机械等设备2434台套等。
东营市没有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13户,共计淘汰酒精1.5万吨、石化93万吨、纺织2万吨、斜交轮胎60万条等。
烟台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8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8户,共计淘汰炼铁9万吨、水泥86.4万吨、印染13万米、斜交轮胎20万条、化工5万吨、机械设备275台套、有色0.08万吨等。
潍坊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11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10户,共计淘汰炼铁160万吨、造纸3.58万吨、酒精2.5万吨、印染10900万米、轧钢3万吨、纺织8.6万纱锭、化工22.7万吨等。
济宁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7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58户,共计淘汰焦炭60万吨、水泥165万吨、平板玻璃50万重量箱、造纸10.3万吨、酒精3万吨、印染4462万米、纺织、机械等设备1124台套、化工1万吨、医药1.2万吨、建材20400万标块等。
泰安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6户,协助列入国家计划的山东能源集团企业1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6户,共计淘汰炼铁50万吨、水泥72万吨、造纸3.6万吨、制革15.3万标张、印染50万米、纺织5万纱锭、机械设备121台套等。
威海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6户,没有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共计淘汰水泥80万吨、印染500万米。
日照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1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17户,共计淘汰水泥120万吨、造纸0.9万吨、纺织、机械等设备141台套、建材12000万标块等。
莱芜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3户,协助列入国家计划的山东钢铁集团企业1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8户,共计淘汰炼铁9.2万吨、炼钢80万吨、铁合金0.1万吨、酒精3万吨、轧钢4万吨、粉末冶金1.5万吨、建材10.5万吨、化工1万吨等。
临沂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5户,没有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共计淘汰炼铁36万吨、水泥100万吨、印染4000万米等。
德州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2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34户,共计淘汰水泥30万吨、造纸2.85万吨、酒精1万吨、印染1000万米、纺织、机械等设备1330台套、化工8.076万吨、建材13450万标块等。
聊城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9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27户,共计淘汰炼铁33万吨、电石1.2万吨、电解铝1万吨、造纸4万吨、酒精1.3万吨、制革7万标张、印染8080万米、轧钢8万吨、纺织设备499台套、机械设备182台套、化工4万吨、生物医药0.05万吨、印刷8万令纸等。
滨州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1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5户,共计淘汰炼铁70万吨、印染200万米、纺织200万米、建材10万立方米等。
菏泽市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14户,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14户,共计淘汰焦炭1.2万吨、铁合金5万吨、造纸22.02万吨、味精4.2万吨、制革3万标张、印染3600万米、纺织设备570台套、人造板0.8万立方米等。
山东能源集团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2户,共计淘汰电解铝4万吨、造纸1万吨。
山东钢铁集团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4户,共计淘汰炼铁415万吨、炼钢40万吨。
二、主要工作措施
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为了确保按时完成淘汰任务,认真落实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迎难而上,狠抓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
(一)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在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上,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和企业集团签订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责任书。会后,各市和有关企业集团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县(市、区)和企业,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各部门加强协作、跟踪督查,全省上下形成了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强有力工作机制,从而保证了全省任务完成。
(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国家下达任务后,按照国家要求,我们在《大众日报》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页上公示了2011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和企业名单,各市也在当地主流媒体和相关网站上将本地区的企业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考核办法,加强督查考核。为了完善考核工作,我们根据国家部委出台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山东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从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工作程序、奖惩措施等四个方面进一步细化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工作督导,我们建立了月调度制度,坚持每月一调度,及时通报进度情况。今年以来会同省财政、环保、质监、协会等部门先后5次到深入各市企业进行督查,到拆除现场进行验收,帮助企业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各市也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督促企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淄博、枣庄、潍坊、烟台、菏泽等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对落后产能停止换发生产许可证、吊销排污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济宁、青岛、德州、聊城、东营、日照等市计划外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大。泰安、威海、莱芜、临沂、济南、滨州、山钢、山能集团等,都采取有力措施,建立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报制度,对未按进度完成淘汰任务的进行通报、问责,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落实奖励政策。2011年我省共争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奖励资金6.58亿元(其中工业行业3.4亿元),省财政安排资金1.2亿元(其中钢铁专项资金7000万元,关小资金5000万元),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会同财政部门及时落实奖励政策,对2010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符合国家奖励条件的企业,及2011年列入国家计划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各市也积极安排资金扶持,青岛市安排财政预算1950万元,奖励2010和2011年度按期淘汰的企业。济宁市设立淘汰落后专项奖励资金2000万元,同时要求各县(市、区)都要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奖励资金,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淄博、潍坊、东营、莱芜、德州、聊城、滨州等市把淘汰落后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以质量品牌、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改善装备、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对落后产能进行升级改造。同时,还把淘汰落后产能与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相结合,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开展兼并、收购、重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各市高度重视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妥善处理淘汰落后产能与企业职工下岗的关系,防止激化矛盾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济宁市坚持“因企制宜”和“一企一策”,细化工作措施,妥善分流安置下岗职工,重视处理好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问题,不留后遗症,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和纠纷。聊城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争取企业职工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将财政等相关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安置。日照市引导和鼓励职工转变思想,加强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提高自身技能。2011年未发生因淘汰落后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淘汰落后工作进展情况,澄清落后产能与落后企业,落后产能与落后产品之间的模糊认识,7月和11月分别向社会通报完成情况,先后在中央和省级媒体播发有关稿件数十件。二是总结推广各市好经验、好做法,引导企业加快转产、转型,实现优化升级。三是对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
总之,2011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大,措施到位,任务完成圆满。工信部对我省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年底召开的全国工信工作会议上,我省作为典型(唯一)进行交流发言。应该说,这是全省上下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一年来,为之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借此机会我代表办公室向各位同仁表示感谢,并道一声辛苦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编制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去年8月份我们组织各市和有关企业集团,对“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了摸底,并初步确定了2012的目标任务,这次会上各市对前期提报的计划要做进一步的核实。确认后我们将按照各市提报的计划编制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和计划,报经省领导同意后,上报工信部。
二是做好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今年国家要求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提报和中央奖励资金申请同步进行。最近,我们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中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申报工作要精心组织,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项,确保准确无误,按时上报。
三是做好迎接国家考核验收准备工作。按照国家部委制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精神,国家将组织对各省市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各市要提前学习《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具体规定,对照规定对本市列入国家计划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一步做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在国家验收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