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治区办公厅消息,“十二五”期间,内蒙古将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力争节约能源6000万吨标准煤。
“十二五”期间,内蒙古拟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行部分高耗能产品限量生产管理,加强产业准入管理,推进资源型产业延伸升级,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大力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强化电力、钢铁、水泥、电石、铁合金、焦炭、有色金属、煤炭等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加强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煤炭等工业节能减排,推动建筑、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此外,内蒙古还将扩大循环经济试点范围,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预计到2015年,内蒙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1.63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的1.92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控制在85.9万吨以内,比2010年下降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