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锅、陶瓷杯、窗玻璃……这些日常生活用品在生产过程中都少不了一样东西——铬。一般来说,铬含量达到30%的铬矿才有工业价值,如果含量仅为2.1%,那几乎就毫无用途。但是山东省一家公司最近却上当受骗,从印尼进口了这样一批铬矿,幸亏被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发现。
2008年初,山东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到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咨询从印度尼西亚进口铬矿的检验检疫事宜。检验检疫人员向该公司人员介绍了印尼铬矿的品位特点,提供了合同范本。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公司从印度尼西亚进口了第一批铬矿。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受理了该批货物的申报,报检单据显示,该批货物总重366.975吨,货值245771.29美元,由16只20尺集装箱运输,共7920个塑料编织袋。合同中要求铬含量为47.42%。
检验检疫人员随即按照相关标准将货物全部掏箱扦取代表性样品进行检验。结果显示,该批货物铬含量仅为2.10%,远远低于合同47.42%的要求。另外,该批货物国外检验证书却显示铬含量为43.21%,竟高出国内检测结果41.11%,铬含量严重异常。同时,检验检疫人员还发现,该批货物重量短少50余吨,短重率高达14.2%。
经对该批货物进行成分全分析,并与国外检测结果进行综合比对,最终得出结论:该批货物与国外检测的并非同一批货物,该批进口“铬矿”涉嫌商业欺诈。
后经多方调查发现,该批货物在印尼陆运过程中被印尼方货运代理掉包换货,导致该批货物品质与合同严重不符,重量严重短重。发现问题后,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第一时间与国内用户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出具品质和重量证书,便于企业及时与银行沟通,冻结相关货款。
后经多方努力,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助国内收货人通过法律途径最终获得全额赔款。8月7日,366.975吨“铬”矿在青岛港前湾港区,被装载在COSCOCHINA/027W轮上退运出境,8月22日到达印度尼西亚SURABAYA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