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矿产开发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在多年持续整顿开发秩序的基础上,河南、内蒙古、辽宁、山西、陕西、云南等省(区)先后通过对布局不合理矿业权的调整整合、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自2005年以来,全国共完成铁、铜、铝等重要矿种的6574个矿区整合,涉及矿业权58809个,占全国矿业权总数的40%,整合矿区矿业权减少了44%。全国矿山数量从2005年的12.7万座减少到2010年的11.3万座,净减11.2%。在矿山总数大幅下降的同时,2010年,全国固体矿山产量达到90亿吨,比2005年增加38亿吨。全国大型矿山从3331座增加到4684座,净增40.6%。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整合推动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的优势企业集聚,释放了一批呆滞资源,有效提升了资源开发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一大批矿山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2010年全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值超过千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209%。内蒙古煤炭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提高到90万吨/年,回采率总体提高了30%以上;山西省煤矿总数压减60%以上,山西省煤矿平均单井规模由33万吨/年提高到100万吨/年。同时,全国涌现出辽宁省鞍山胡家庙子铁矿、云南省安宁县街磷矿等一批先进整合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