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检察院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擅自违法处理铬废渣,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赵跃辉、江健腾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2008年4月,双峰县某局离岗干部江健腾得知邻近的湘乡市某铁合金厂有大批的铬废渣要处理,便与该厂安环部部长赵跃辉联系,在没有办理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完全不具备危险物品处置能力的情况下,将明知是有毒废物的铬渣通过犯罪嫌疑人胡某、熊某等人运往双峰境内的一些砖厂、粉煤厂及一些山地、开发区空地,至2009年5月累计达3000余吨,严重污染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生产用地。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达3900余万元,7名犯罪嫌疑人从中非法获利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