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规中矩,信托行业结合市场所需一直走在金融创新的前例。在银信合作、房地产信托双双受到政策限制的环境下,艺术品信托、酒类信托都风生水起。而随着稀缺能源开采对资金的渴求,能源矿产类信托产品也开始异军突起。
据用益信托工作室统计,2011年上半年共有11家信托公司参与成立(已经发售的信托产品)31款矿产资源信托产品,融资规模为近5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成立数量增加10款,同比增幅47.62%;融资规模比去年同期增长35.18%。
相较于10%左右的收益率,矿产类信托的风险也慢慢显露。
矿产企业融资瓶颈
用益信托工作室理财分析师颜玉霞认为,我国矿产行业中,除了煤炭和石油两大领域,私营企业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大量中小矿企分散使得行业集中度低、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严重浪费的现象较为突出,这成为制约我国矿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事实上,能源矿产类企业在实际融资过程中面临众多问题。
根据《矿产资源法》规定,探矿权和采矿权都有一定的期限,且权利人在登记的矿区内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最低投入。因此,矿产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对时效性要求较高。往往在融资过程中,资金缺口大,融资难导致了逾期事件的发生。
矿产能源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就是矿业权,而其固定资产则相对较少,因此在向银行机构做贷款的时候,因为担保的固定资产少,通常会被拒绝。
“除非是当地国资委出面,或者是国有企业的矿产,银行可以做信用贷款。一些小的私营业主,没有关系根本贷不到款。”西南一家大型信托公司人员表示。
上述人员认为,无论是投资者还是信贷机构,对矿产能源企业的融资行为都十分谨慎,为了保证资金安全,投资人和信贷机构在通过企业的融资申请时通常会附加较多的条件或限制。
不确定性的风险
国内一家大型信托公司业务经理表明:“任何一个信托产品交易结构都差不多,只是风险控制的手段不一样。”
今年以来,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房地产业务两大主要盈利来源受阻后,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便成了信托公司发展的迫切要求。
与房地产行业特点相似,矿产资源企业对资金需求量大,而银行对此类企业的贷款要求也较高,除少数大型矿产企业外,大部分矿产企业尤其是中小矿企在银行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而资本市场融资的要求门槛同样也很高。
“作为补充四大金融支柱的信托以其灵活的制度设计和广阔的投融资渠道,赢得矿企的青睐。”颜玉霞表示。
用益信托工作室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发行(资金在募集中,还有未发售的)的38款信托产品中,有26款是为能源矿产融通资金的,融资规模占总规模的83.63%,而其中煤炭企业发行产品数量为24款,占上半年发行成立总数的63.16%。
“在做矿产类信托产品,要分清楚对方矿产企业采探矿权登记制度。究竟是取得探矿权还是采矿权。”上述业务经理表示:“因为探矿权只不过是寻找矿产的一个过程,因为地方没有资金,所以就引进外界资本去做,这类的融资风险非常大。”
他坦言:“如果是采矿权,那么矿的好坏、储量还有物流成本都要纳入风险体系中。通常矿的产能越大,平均成本就越低,利润也就更丰厚。而前期的融资成本甚至可能超过房地产信托的融资成本。”
颜玉霞指出,信托公司在确定信托资产时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高了信托计划的外部风险,建立完善的矿业权评估体系便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