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进口将按比例返税 两巨头获减政策性亏损

   日期:2011-08-23     浏览:150    评论:0    
核心提示: 昨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
 昨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201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天然气进口项目,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

  倒挂比例计算公式为:倒挂比例=[(进口价格-销售定价)/进口价格]×100%。计算公式以三个月为一周期。其中,国内管道天然气的销售定价以国家规定的“西气东输”项目用户基准价格为准。

  据了解,这一退税计划涉及项目将包括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批)准建设的天然气管道和液化天然气接收装置项目,以及今后经国家准许的其他项目。截至目前涵括的“中亚-中国天然气管道”项目每年进口规模300亿立方米,而江苏、广东、福建、上海四地液化天然气项目,进口总规模将达到978万吨/年。

  与此同时,2010年底前“中亚-中国天然气管道”项目进口的天然气,也将按照上述政策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

  中国石油大学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教授高德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尽管中国每年的天然气产量达上千亿方,但消费增长得更快,天然气缺口仍在不断扩大,因此通过退税鼓励进口是正确的。

  国家发改委8月16日表示,2011年1~7月中国天然气进口量同比增长一倍,至168亿立方米。其中7月份进口天然气2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逾一倍;同月进口液化天然气15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另据国际能源网报道,中国LNG进口量2015年前或将增加3倍多。

  据了解,中国自中亚、俄罗斯等地进口的天然气价格均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因此进口天然气终端价格远高于国内天然气价格。因此中石油、中海油等主要天然气进口企业始终在此业务方面承受亏损。特别当国际油价在100美元/桶以上时,国内外价差更大。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向本报指出,进口增值税返还可减轻中石油、中海油等主要进口企业长期承受的价格压力,这也应是该政策实施的主要目的。

  那么,返还增值税是否会削减国内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进的动力呢?据了解,中石油、中海油都曾制定天然气定价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但均未获得通过。每年的“气荒”也越来越为人们所熟悉。但天然气价格体制改革却始终未有推进。

  董秀成对此表示,返还增值税尽管合理,但无法完全解决进口企业的亏损问题。他认为,退税的同时天然气价改还会继续,但由于目前通胀的经济形势,价改的步伐可能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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