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近日下发《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编制提纲》,对省内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编制工作提出了“六项要求”。
“六项要求”主要内容是:整合方案的编制要以国家和省政府有关产业政策及规划为依据,要与国家和山西省煤炭工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及山西省三大煤炭基地18 个矿区总体发展规划相符合;要按照科学合理、成片推进、产能置换、优化布局要求,尽快编报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要成熟一批报批一批,成熟一片报批一片;方案应按控制目标合理确定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矿数量和煤炭产能。
同时,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应明确拟关闭矿井数量、名单及关闭期限,几个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矿整合为一个新矿井的,只允许保留一套生产系统;整合方案要严格执行区域生态与环境保护的政策,凡整合区域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泉域、汾河流域保护区等国家和省明文规定不允许从事开采的区域,一律不得进行开采活动,涉及空白资源不得占用;整合方案中所附各种资料、证件、图纸要求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