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严查煤矿九类违法

   日期:2009-05-22     浏览:894    评论:0    

   20日,省煤炭工业局发布《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在全省煤矿企业进行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执动行动,严查煤矿九类违法行为。

 

  按照《方案》要求,各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煤矿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和打击九类违法违规行为:《煤炭生产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的;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或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的;不认真落实全省兼并重组规划,纳入关闭范围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彻底的;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不落实《关于贯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以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将通过自查、监督检察、专项督察等方式,全面进行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省煤炭工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处理落实,该关闭的要报请政府部门依法予以关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处罚到位。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在全省建立起规范的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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