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新疆吐鲁番地区地税局煤炭资源税入库91万元,同比增长250%,增收65万元,成为本月税收收入增收的最大亮点。
该局为促进煤炭资源税增收,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积极宣传政策,做好衔接工作。自接到新疆境内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由0.5元/吨调整为3元/吨的通知后,该地区及时深入辖区内各大煤炭企业宣传调整后的政策,努力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二是探索征管手段,注重源泉控管。该地区所辖两县一市均有大型煤田,鄯善县沙尔湖煤田、吐鲁番艾丁湖煤田、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其中2个属新疆特大型煤田。针对这一情况,该局积极拓展煤炭业征管手段,托克逊县以煤炭业为试点,探索安装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准确掌握煤炭及各类矿产品产量,实现资源税征收源泉控管;委托潞安新疆煤化工沙尔湖煤业有限公司代征税款、在鄯善县沙尔湖煤田建立统计站,全程跟踪煤炭企业的同时,提供更加便捷的纳税服务。
三是开展全方位调研,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对辖区内各类煤炭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已经开采生产且产量较大的企业(如:黑山露天矿有限公司、雨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由专人管理,定期上门开展政策辅导及调研,了解企业生产情况、煤炭开采销售情况、煤炭市场价格等,为企业解决难题,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对已经拥有开采权,但仍处于基建阶段或开始初期开采的企业(如:潞安新疆煤化工沙尔湖煤业有限公司、青海豪盛集团等),积极建立专门档案资料,紧跟基建程序,确保各阶段税款及时入库。四是加强部门联系,拓展协税平台。积极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取得党政领导的关注与支持,加强与各关部门如经贸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联系,获取各类相关信息数据,为创新征管手段、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及时提供有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