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拟定向增发4亿股 募资收购采矿权

   日期:2011-06-23     浏览:272    评论:0    
核心提示:据全景网报道:新钢股份周三晚间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亿股。据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据全景网报道:新钢股份周三晚间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亿股。

据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拟用于收购江西省四处采矿权以及相应的矿区建设工程。募集资金投向八个项目,包括收购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所持有的铁坑矿区、良山矿区、太平矿区、流元矿区麻石下矿段的采矿权,并进行上述四个矿区的建设工程。目前,新钢股份已经与新钢集团就此事项签署了协议。

根据公告,上述非公开增发的募投项目,是2007年控股股东新钢集团以相应资产及股权认购新钢股份的方式实现整体上市时“遗留”下来的资产,“是履行其(控股股东新钢集团)于2007年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

公告称,铁坑矿区、良山矿区、太平矿区的采矿权在2007年时仍为划拨性质,且当时良山矿区中深部探矿和太平矿区扩界工作尚未完成,故新钢股份在2007年非公开发行时,新钢集团未将该等采矿权注入其中;此后,铁坑矿区亦进行了扩界申请。截至目前,铁坑矿区、良山矿区、太平矿区的中深部探矿及扩界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新钢集团将于近期以出让方式获得扩界后的采矿权证。

此外,新钢集团于2006年2月28日获得流元矿区麻石下矿段的探矿权证,预计将于近期获得流元矿区麻石下矿段的采矿权证。

新钢股份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源自给率大幅增加,矿石开采能力也相应提高,有助于减小铁矿石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告显示,新钢股份2010年因向控股股东采购货物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26亿元,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持有的采矿权后,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将显著减少。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2010年末,控股股东新钢集团对新钢股份的持股比例为77.02%,此次发行完成后,新钢集团的持股比例将摊薄至59.84%,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新钢集团是江西省属国有大型钢铁联合企业,2009年底由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整合洪都钢厂、乌石山铁矿之后更名。现有1家上市公司(新钢股份)、直属单位及全资子公司15家,控股、参股企业及其他企业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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