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经信委督促检查电煤供应保障工作

   日期:2011-06-21     浏览:390    评论: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6月12日贵州省电煤供应保障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认真督促各地落实电煤保障措施,完成电煤供应计划,6月13-16日,贵州省经济和信

为贯彻落实6月12日贵州省电煤供应保障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认真督促各地落实电煤保障措施,完成电煤供应计划,6月13-16日,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王江平、副主任李保芳带队,连续对毕节地区、六盘水市等多个市、地和部分县(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发电集团、发电企业电煤供应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

王江平、李保芳先后与毕节地区、六盘水市、安顺市、贵阳市、遵义市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工作对接,并约见了纳雍县、织金县、钟山区、水城县、盘县等多个重点产煤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在听取各地贯彻落实12日电煤供应保障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具体情况后,对各地电煤供应保障提出了进一步工作要求。要求各地一定要认清目前电煤供应异常严峻的形势,认清电煤供应保障对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强化电煤供应保障措施,加大封关力度,迅速扭转电煤供应的被动局面,为尽快解除贵州电网大面积停电红色预警作出努力。同时强调,将严格按照各地电煤供应计划进行考核,对完不成电煤供应计划的市(州、地)、县(市、区)主要党政领导进行约谈。

在发耳电厂、盘县电厂、盘南电厂、贵阳电厂等火电企业生产现场,王江平、李保芳检查了机组运行及进煤、存煤情况,要求各发电集团和发电企业一定要加大电煤采购力度,及时结清煤款,切实完成每日电煤采购计划。同时加强机组运行维护,实现机组满发稳发。在约见水城矿业集团、永贵能源公司、湘能实业公司等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时,王江平、李保芳强调,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在此应急时期,一定要勇于担当,承担责任,组织好电煤供应,暂停电煤外运出省,确保到7月2日前按计划供应电煤。

在督促检查工作期间,根据王江平、李保芳指示,贵州省经信委先后对大唐贵州发电公司、安顺市、贵阳市发出电煤保障工作督查意见;对17户火电企业发出调度令,要求必须实现进大于耗、必须完成下达的电煤采购计划;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协调解决发耳电厂从盘县、威宁等地调运电煤,协调黔东电厂从黔西南州调运电煤,协调纳雍火电厂运煤公路受阻等电煤供应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障电煤稳定供应。

通过督促和检查,近几天贵州省电煤供应工作效果明显,6月13-15日,全省共进电煤54.7万吨,耗47.2万吨,6月15日存煤113万吨,比6月12日增加7.5万吨。

王江平、李保芳指出,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电煤供应考核和控制电煤外运出省督查,对完不成电煤供应计划的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实施约谈,对完不成供应、采购计划的有关电煤供应企业、发电集团和发电企业实施罚款。电煤供应要继续巩固基础、增加供应,力争尽快使存煤可用天数超过7天,达到可解除贵州电网大面积停电红色预警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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