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部署矿山治理整顿工作,要求抓紧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扰乱矿业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安全生产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要立即停建、停产,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复建、复产;对于拒不执行的要从严从重查处。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潘逸阳在全区矿山治理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单位要利用6月份一个月的时间,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档。各盟市、旗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治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靠前指挥,亲自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查自纠。
他强调,凡是查实企业存在无证生产、占地补偿不到位、生产运输等环节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或者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都要勒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据了解,此次检查将重点审查煤矿初步设计,要求有环保、水保等生态治理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此前,只有在煤矿开工前才需要上述意见。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还将和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一起,进行煤矿安全生产检查。
内蒙古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是我国最大的煤炭生产基地,今年煤炭产量预计超过8亿吨。但矿山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如何兼顾矿业生产和草原生态保护是一个严峻的课题。
据了解,锡林郭勒盟在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专项工作中,目前已勒令关闭4户生产建设手续不完整、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企业。此外,锡林郭勒盟还勒令10户煤炭企业、24户金属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并依法注销了14个金属矿探矿权。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牙萨宁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内蒙古将研究制定矿山开采运输对草原破坏的补偿机制以及矿山开采的粉尘污染、噪音污染对居民的补偿机制。
自治区政府还要求,所有的矿山企业必须做到先修路、后开矿,建立封闭式的煤炭储运场所,装备封闭式的运输车辆。
自治区副主席潘逸阳说,内蒙古将认真抓好土地征用、城市拆迁、涉农涉牧、民生领域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并限期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