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后税率最高为10% 全国推广或推迟

   日期:2011-05-05     浏览:365    评论:0    
核心提示:去年6月开始在新疆启动试点的资源税改革到现在为止已近一年。随着试点效果逐步显现,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正受到各界高度关注。本报记

去年6月开始在新疆启动试点的资源税改革到现在为止已近一年。随着试点效果逐步显现,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正受到各界高度关注。本报记者近日在一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中发现,未来油气资源税的改革力度将加大,煤炭资源税征收的力度则较业内预料的要小。

考虑到当前通胀压力较大、煤电油运持续紧张,业内人士认为资源税改革或暂缓向全国推广。

油气:税率提升为最高10%

财政部去年5月20日公布的《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宣布,新疆的油气资源税从去年6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这一文件拉开了资源税改革的序幕。当时,业内普遍认为,改革全面推广后的油气资源税税率也将定在5%。

但本报记者最新掌握的一份修订后的《条例》却将油气资源税税率定为5%-10%,力度较去年试点时又提高了不少。

根据修订后的《条例》,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其中,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征收方式均从原先的“从量征收”办法改为“从价定率”。而与去年试点时最显著的不同在于,将试点时的5%税率提升为5%-10%。

“如果按照10%的税率征收的话,则比试点时的影响要大得多。”交银国际油气分析师贺炜告诉本报记者,尽管表面上税率翻倍,但从实际税负感受上却更重,因为石油公司的利润基本稳定。

据他测算,如果按国际油价100美元、资源税率10%测算,则每吨原油的资源税可高达500元。

但如依照修订前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原油的税额幅度仅为每吨8元—30元,天然气为每千立方米2元—15元。即便按照去年试点时5%的税额计算,资源税也仅为每吨250元左右。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也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比改革较试点时的力度大得多,考虑到石油企业还要缴纳矿产使用费和特别收益金,则改革推广后企业的税负压力将明显增大。

“如果真的按照10%来征收的话,特别收益金也许会减征或免征。”贺炜说。

在贺炜看来,石油行业已没必要再加税,因目前的税负已经很重,而开采成本又越来越高,已接近每桶40美元。

煤炭:仍采取从量计征

除了油气外,煤炭也是资源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标的。在去年7月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就提出,资源税改革范围将扩大至整个西部地区,改革品种则增加煤炭一项。

而根据该次会后的普遍看法,煤炭资源税也将和油气一样采用从价计征方式,意味着煤炭企业的税负将大幅提升。考虑到中国的煤炭资源远多于油气,前者改革的影响也将远甚于后者。

但修订后的《条例》显示,未来煤炭资源税仍按从量定额征收,定额也只是小幅提高,从原先的每吨0.3元—5元提升为每吨0.3元—8元,这与业界原先的预期截然不同。业内人士称,此举或为缓解煤电矛盾。

“煤炭资源税如果这样调意义不大,因为仍然是从量征收。”贺炜告诉本报记者,假设以5%的税率计算,则每吨煤炭的资源税要增加20多元,对中国神华的每股收益影响可达2毛多。但如果按照目前的方案,仅仅定额增加3元的话,则影响小得多。

董秀成则表示,仅仅从税额增加的幅度看也算不小,从5元到8元提高了60%,但毕竟是从量计征,税负不会跟着煤炭涨价而上涨。

另一位行业人士认为,如果煤炭资源税改革最终确实按从量计征的话,则很可能就是出于缓解煤电矛盾的考虑,“当前电力紧张的一大诱因就是煤价过高,资源紧张;而一旦税负过重,则高煤价更容易向下游传导,同时也影响煤炭企业开采的积极性,由此加剧电力紧张。”

“当初之所以资源税试点从油气开始,不涉及煤炭,也是出于鼓励新疆煤炭资源勘探和生产的考虑。”国信证券一位分析师对此解释说。

资源税改革或暂缓全国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资源税改革今年以来已悄然在西部地区扩大试点。

四川省乐山市地税局的官方消息显示,今年以来,该市认真贯彻落实资源税从价计征新政策,及时组织人员到中国石油西南油田分公司进行政策宣传和沟通,仔细核对天然气开采数据,并进行分析和测算,积极做好源头控管工作,天然气资源税实现大幅增长。截至2月28日,乐山市共组织入库天然气资源税130万元,同比增收83.4万元,增长279%。

另据税务系统的数据显示,随着资源税改革在陕西地市的逐步展开,资源税税收保持快速增长。第一季度,陕西全省资源税完成税收9.04亿元,同比增长79.56%,增收4.01亿元。

不过,一位行业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由于今年通胀压力大,且当前煤、电、油、运持续紧张,预计资源税改革会暂缓向全国推广。

“去年实施资源税改革试点的时机比较成熟,原因是当时通胀还不明显。但如今中央决心抑制通胀,不太会继续向资源加税,否则肯定会造成成本向下游转嫁,继而使通胀更难控制。”他说。

“资源税改革在新疆试点之后,中石油新增税收约55亿元,中石化新增税收约15亿元。如果新疆资源税改革进一步推广到中西部各省,甚至进一步扩大到全国,则将对国内石油和石化行业带来巨大影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他指出,影响首先表现在成本大幅上升,而一旦下游销售不畅,则这部分成本很难向下游转嫁。不仅如此,即便是资源贫乏的地区同样会受到资源税改革的冲击,因为这些地区发展经济所需要的原材料也会因资源税改革而涨价。

中国石油一位管理人士也向本报记者表示,新疆试点资源税改革主要是为发展新疆地方经济。考虑到新疆所处的特殊位置,短期内这项改革应该不会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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