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包钢日报报道,4月27日,包钢稀土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将收购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简称华美公司),实现完全控股。
华美公司成立于1992年。2003年,包钢稀土收购了华美公司33.3%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兼控股股东。上世纪以来,国家出于环保及产能控制的考虑,要求并鼓励稀土焙烧企业集中生产,降低污染。包钢稀土为加快集中焙烧进度,充分利用华美公司机制灵活的优势,将焙烧工艺主要布局在华美公司。目前,华美公司的碳酸稀土生产能力居全国第一,已经成为包钢稀土乃至北方稀土产业链条的咽喉环节,对包钢稀土整体产业布局极其重要。
包钢稀土虽然处于相对控股的第一大股东地位,但所持股权比例仅为33.3%,资本控制能力不强;同时由于包钢稀土不直接参与其生产经营,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2010年12月13日,包钢稀土收到华美公司其他三位股东的《股权转让通知书》,三人拟分别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华美公司66.7%的股权。作为第一大股东,包钢稀土将行使优先购买权。
4月27日,包钢稀土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收购包钢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包钢稀土将收购华美公司66.7%的股权。收购后,包钢稀土将进一步加强对华美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进一步优化稀土产业布局,增强包钢稀土对北方稀土产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