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资源整合进入扫尾 政府重申“八个不得”

   日期:2011-04-01     浏览:382    评论:0    
核心提示:  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煤企重组进入攻坚克难扫尾阶段,山西省政府发出明传电报,要求相关各方要进一步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圆满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任务。
  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煤企重组进入攻坚克难扫尾阶段,山西省政府发出明传电报,要求相关各方要进一步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圆满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任务。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明电重申了“八个不得”。一是不得增加煤矿数量,二是不得增加办矿主体数量,三是不得减少关闭矿井数量,四是对已批准由各企业主体整合兼并的矿井原则上不得调整,五是省属企业(包括煤炭企业)不得出让股权,六是煤炭企业不得擅自出让资源,七是煤炭企业不得转包、租赁给其他企业生产经营,八是过渡期生产截止日期为今年1月31日。
  
  据山西省统计局的消息,到去年年底,山西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煤矿数量由“十五”期末的4278座减少到2011年的1053座,办矿企业由2200多家缩减至130家。全省583座重组改造建设矿井中,已有303座矿井开工建设。
  
  山西省政府要求,相关各方要进一步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圆满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任务:各市县政府要继续发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主体的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指导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精简程序,加快手续审批、证照办理进度。各主体企业和相关煤炭企业要顾全大局、积极主动,按市县人民政府推进协调的要求,加快资金补偿到位、实质性移交接管和其他尚未到位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任务。
  
  目前,山西省各市、县人民政府和各大集团公司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进度明显加快。截至三月中旬,正式协议签订新增20个,采矿证换发新增15个,接管到位矿井数新增37个,省属五大集团公司重组整合煤矿移交移交接管确认书签订新增24份,补偿资金到位新增168亿,按协议进度补偿到位矿井数新增200个,关闭矿井新增200个,开工建设矿井新增170个,全省煤矿重组整合工作基本完成,有60%多的重组整合建设改造矿井已批准开工建设,生产矿井正常组织生产,煤炭产量持续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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