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现场检查不达标煤矿甭想复产

   日期:2009-03-25     浏览:938    评论:0    

随着气温升高,停产检修、短期放假的煤矿陆续恢复生产。为深刻汲取屯兰矿“2·22”事故教训,24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煤矿复产安全提出硬性要求,没有地方政府批准的复产验收手续,现场安全检查不达标的煤矿不能复产。

 

 凡属于采煤机械化升级改造的建设矿井,必须实现机械化采煤;对现有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及以上而尚未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矿井不予许可;对于30万吨/年以下未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炮采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暂发至20106月底。

 

 春节停产放假与检修煤矿,如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前,煤矿必须提供地方政府批准的复产验收手续。对所有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在发放申请书前,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必须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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