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开始系统实施资源保护战略

   日期:2011-01-26     浏览:330    评论:0    
核心提示: 过去两年,在世界上引起广泛争议的“中国现象”中,除了老生常谈的人民币汇率外,中国对稀土等资源的控制成为最热门的话题。
    过去两年,在世界上引起广泛争议的“中国现象”中,除了老生常谈的人民币汇率外,中国对稀土等资源的控制成为最热门的话题。2009年1月7日,《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发布实施,中国开始实行战略矿产储备制度,启动和完善石油、特殊稀缺煤种、铬、铜等紧缺和重要矿产的矿产品国家战略储备。英国《泰晤士报》当时评论称,中国将成为稀土金属供应的“最大垄断国”。随后,欧美开始向WTO申诉,指责中国违背了国际贸易准则。
  实际上,稀土只是中国开始有意识保护本国重要资源、能源的开始,外界的批评基本上没能起到干扰作用,这一点从随后陆续出台的稀土政策即可看出。2009年5月中旬,工信部下达2009年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令性生产计划,较2008年分别下调8.1%和6.9%;9月,内蒙古限定包钢集团全年稀土氧化物轻稀土开采总量为4.6万吨;2010年初,批准主要稀土金属生产商建立稀土战略储备;7月,工信部表示要加快稀土行业的兼并重组,改变稀土“贱卖”的局面;9月,将稀土的管理权由先前的五部门共管转为由工信部一家管理,加强了控制权;随后,国土部表示对稀土以储量监管来控制产量,达到宏观调控的效果;10月,继将2010年下半年的出口配额削减72%,并降低了产量后,商务部官员还表示,2011年还将进一步减少出口配额,削减幅度不超过30%;11月,工信部称要考虑出台更为严格的稀土行业环保法规,从而进一步提高稀土出口价格。
  上述一系列多部门配合、带有系统性的政策组合反映了中国资源战略的变化。一方面,随着几十年的高速开采,中国国内很多资源面临枯竭的境地。美国能源局的分析报告显示,上世纪70年代之前,中国的稀土储量占世界储量的90%;而中国商务部发布的资料表明,1996-2009年间,中国稀土储量大减37%,目前只有2700万吨。不止稀土,钨矿资源同样如此,全世界消耗的80%-90%的钨资源,都是来自中国。但由于滥采加上管理混乱,中国的钨矿资源已濒临枯竭。
  另一方面,中国对资源和能源的需求急速扩大。相关数据显示,2000-2009年的10年间,中国国内新兴领域稀土应用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4.2%,每年对于稀土的需求量为5万-6万吨,占中国稀土开采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且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国内对于稀土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而且像钕、镝、铽、钇等元素预计在2012-2014年间将全部用于中国国内。此外,有专家估算中国的金矿还可支撑开采15年,银矿20年,铜矿31年,镍矿46年,石油30年,而其余大部分矿物资源也都在百年以内开采完毕。
  同时,资源过度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如每生产1吨离子型稀土矿消耗4-5吨硫酸铵、1.7吨碳酸氢铵;分离1吨南方离子型稀土矿消耗8-10吨盐酸,6-8吨液碱或1-1.2吨液氨等,上述化工原材料最终都转化为废水、废渣或废气。正是出于对环境的保护,稀土储量分别占全球总量13%、19%和16%的美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等国至今没有提采一分稀土。
  由于以上原因,运用政策组合实施资源、能源有序开采和出口就成为一种紧迫的需要。实际上,梳理近两年的相关政策可以发现,除了稀土外,诸如煤炭、石油、木材等产品均面临越来越严格的监管。去年以来,中国加大了对稀土合金出口的审查力度,并考虑颁布稀土合金出口配额;11月,商务部调整对稀有金属的出口政策,稀有金属出口配额将呈现逐年递减态势,递减幅度在2%-3%;2009年,中国对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品生产的铝土、焦炭、镁、锌等9种原材料进行出口限制。
  而更具系统性的调整则是体现在出口退税和开征资源税两项政策上。
  过去,中国的出口退税主要是为外贸服务,以上调为主基调。但自从2004年以来,开始对部分资源性和能源产品下调退税率,甚至完全取消。除了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外,基本上每年都实施不等的下调幅度,囊括了从石油到木材、从有色金属到稀土的几乎所有资源产品。据悉,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强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限制,酝酿再次降低和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种类仍以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两高一资”产品为主,尤其是将重点放在“一资”上面,而且很可能会涉及到去年没有调整过的新种类的产品。据消息人士透露,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初步形成了涉及资源类产品出口税率的战略性报告。在此份报告中,包括稀土等稀有金属;钢铁、石油、煤炭等黑色金属;镍、钼、钨等有色金属;太阳能多晶硅等原材料,以及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等领域的整体战略,已经基本成形。
    此外,资源税改革更是将全面抬高资源开采成本,从而实现总量控制。去年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宣布,资源税改革政策将推广到西部12个省(区、市)。据悉,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已联合发文,从去年12月1日起,对内蒙古油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这意味着推广已悄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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