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日前通过国家验收。在全国72个沉陷区治理城市中率先完成任务。是唯一一个通过验收、做到任务完成资金未超的“治沉”城市。
阜新市是一座“因煤而立、因煤而兴”的资源型城市,至今已有100多年开采历史,新中国建立后60年来,累计生产煤炭6.8亿吨,上缴税费40亿元,为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经长期开采形成的101.38平方公里的大面积沉陷区,累计受损住宅建筑面积147万多平方米,受灾居民2.8万户、7万多人。
2002年6月,阜新市治沉工程开工建设。阜新市先后出台了35项政策,制订了14项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拆迁安置中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掌握政策,保证了治沉工程顺利进行,使有限的治沉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仅2002年、2003年,通过治沉工程招投标,就节省资金2000多万元。到2008年末,完成总建筑10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住宅楼86.4万平方米,建设平房5.45万平方米,安置并受益居民3万4千户,有35栋住宅楼被评为省、市优质主体样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