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钢铁项目列入国家级规划

   日期:2009-02-24     浏览:1261    评论:0    

  我省已淘汰落后钢铁产能700万吨,可提前完成“十一五”任务

 

  前不久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明确提到湛江钢铁基地建设,这意味着湛江钢铁项目已列入国家级规划。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广东自200710月以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700万吨,比原计划有所提前,为未来大钢铁项目落地广东打下良好基础。

 

  广东是国内钢材消费大省,每年钢材消耗量达4000多万吨,约占全国1/10,但广东年炼钢能力不足2000万吨,钢铁产能分散,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小,难以适应汽车、造船等制造业的发展需求。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省委、省政府多次提出要建设现代化钢铁产业基地,建设钢铁强省。按照国家发改委部署,“十一五”期间,广东要关停和淘汰1000万吨落后钢铁产能,一方面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另一方面也是广东争取大钢铁项目、实现钢铁产业科学发展的必备条件。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落后钢铁产能淘汰工作,实施差别电价、发放财政补贴等经济、财政、税收政策,至今已向各地政府发放财政补贴6000多万元,有力推动了此项工作,预计广东可提前完成“十一五”期间淘汰1000万吨落后钢铁产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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