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江苏永钢集团传来喜讯,该公司去年申报的“石灰窑燃烧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等五个节能及循环经济技改项目得到批复,将获得国家财政及省市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奖励共计1700余万元。
近年来,永钢集团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通过完善能源管理制度,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和工艺操作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构建节能环保型企业。2007年以来,企业先后投资十多亿元,启动了“石灰窑燃烧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等十余个节能及循环经济技改重点项目。至2008年底,共有6个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经过核定,这些项目中,“石灰窑燃烧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年可节约重油2.32万吨,实现经济效益5800万元;“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年可节电7480万度,实现经济效益4320万元;“蓄热式加热炉改造”年可节约重油消耗3.5万吨,减少SO2(二氧化硫)排放210吨,减少高炉煤气排放3.
据了解,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出台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重点节能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江苏省、张家港市也相继出台了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