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7年煤炭终端消费量比重降至12.2%

   日期:2008-12-22     浏览:1067    评论:0    

广东统计局报告显示,30年来,广东煤炭在终端消费中的比重下降,优质能源在消费中的比重提高;煤炭终端消费量的比重由1985年的33.4%降为2007年的12.2%

  广东统计局1217发布《改革开放30年广东能源开发利用成效显著》报告,《报告》指出,30年来,广东煤炭在终端消费中的比重下降,优质能源在消费中的比重提高。煤炭终端消费量的比重由1985年的33.4%降为2007年的12.2%

  《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广东一次能源生产量为3923.53万吨标准煤,比1978年增长3.6倍。1978年,广东原煤产量为1046.96万吨。由于广东原煤热值较低和安全因素,2005年后广东煤炭开采业全行业退出。

  《报告》称,了满足省内市场需求,广东扩大了煤炭进口量。目前,广东煤炭资源全部需要由省外调入或进口,煤炭资源需求增长加大。在国家取消煤炭进口政策限制后,进口煤炭数量大增。据海关统计,1978年,广东没有进口煤,而2007年煤炭进口量已达1493.84万吨,占煤炭消费量的 11.9%。印度尼西亚、越南和澳大利亚是广东省煤进口的三大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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