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断发生的煤矿事故,陕西省要求各地严把煤矿安全生产关,确保煤炭工业持续、安全、健康发展。
今年7月份以来,陕西省相继发生神木汇森凉水井煤矿“7.1”放炮和澄城县尧头斜井“10.29”瓦斯爆炸两起重大事故,
陕西省还要求各类煤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陕西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严格限定下井作业人数。国有重点和核定能力年产30万吨以上的地方煤矿,每人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核定能力年产15至30万吨煤矿,井下同时作业人数不得超过60人;核定能力年产6至15万吨的煤矿,井下同时作业人数不得超过30人;核定能力年产6万吨及以下煤矿,井下同时作业人数不得超过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