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煤炭工业局昨天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生产行为。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7类非法生产行为: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煤矿及非煤矿山非法组织煤炭生产经营;依法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被整合矿井违法组织生产、保留煤矿风井违法生产出煤;技术改造矿井不按设计施工或边技改边生产,年生产能力6万吨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擅自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盲目突击组织生产;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指令。
通知要求,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扎实开展煤矿生产安全督查。主要督查煤矿企业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是否治理到位,尤其是重大隐患是否整改销号;对少数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是否列入整改计划,是否落实资金、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安全隐患台账是否健全,重大隐患是否建立了挂牌督办制度,尤其是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逐条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