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公告(2008年第60号),吉恩镍业技术中心正式成为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文件的规定,吉恩镍业技术中心将享受用于科学研究、试验的国外进口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吉恩镍业技术中心成为国家认定技术中心将对企业整体科研能力的提升起到极大推动作用,有利于企业各项科研工作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