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售价低于生产成本

   日期:2008-10-27     浏览:2172    评论:0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濮洪九在全国煤炭企业精细化管理经验交流会暨高峰论坛上指出,近几年煤炭企业成本大幅度上升,一些企业重点合同电煤售价低于生产成本,煤炭市场化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  他说,煤炭市场商品煤价与电煤重点合同价格的差异逐年增加,价差已由2003年的每吨33.3元,增加到2008年6月的每吨156.2元;部分地区市场商品煤价与电煤重点合同价格差超过了每吨200元。

 

 

 

    虽然我国煤炭市场化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了供需双方自主衔接、自主订货、自主协商的煤炭定价机制。但受体制和制度的约束,煤炭价格的双轨制仍未打破,煤炭成本完整化的外部环境尚需进一步改善。

 
打赏
 
更多>同类行业快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快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合同文本  |  隐私保护  |  使用协议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081068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