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大煤炭集团承诺年内电煤价格不上调

   日期:2008-10-15     浏览:1040    评论:0    

     根据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将合同电煤交给关联销售公司进行销售,转变为市场电煤或其他用煤。否则物价部门将按价格、热值、数量统计电煤合同兑现率,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的,依据合同未兑现煤量比例,计算价格违法所得,并收缴相应差价款。

 

     1013,记者自甘肃省物价局了解到,由于近期电煤价格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根据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物价部门要求在1231之前各市州辖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价格的出矿价格,不得高于该矿619销售煤炭的最高出矿结算价格。同时,省属靖远、窑街、华亭三大煤炭集团也有“承诺”:年内甘肃省电煤价格不再上调。

 

     据了解,在9月底至10月初,省属靖远、窑街、华亭三大煤炭集团基本上都履行了与发电企业的电煤供应合同,没有出现重大违约、私自提高电煤价格情况。其中,靖远煤业集团对其电企合作伙伴靖远二电公司、国电靖远公司、大唐甘谷公司的合同兑现率均达到100%。时下,靖煤电煤价格稳定在每吨220元左右,价格相对平稳;华煤向电企输送的电煤价格每吨约在280元—300元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提高;窑街煤炭电煤价格年内不会超过619最高价。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将合同电煤交给关联销售公司进行销售,转变为市场电煤或其他用煤。否则物价部门将按价格、热值、数量统计电煤合同兑现率,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的,依据合同未兑现煤量比例,计算价格违法所得,并收缴相应差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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