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煤矿谁出事故关闭谁

   日期:2008-09-17     浏览:1181    评论:0    

       宜昌市日前作出硬性规定:今年后4个月,哪家煤矿发生较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一般事故,除按最高限额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被直接关闭。

 

  2002年前,宜昌市有475家煤矿,经整顿,现有181处煤矿。今年前8个月共发生安全事故19起,死亡30人。经上半年整顿,淘汰了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的所有矿井,一些资源枯竭、规模偏小、生产方式落后、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矿井,将被继续整顿和关闭。

 

  宜昌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绝不能到煤矿企业参股入股,充当“保护伞”;安全监管人员不准收受被监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参加由其支付的宴请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在被监管企业投资参股,或以任何形式领取报酬。凡因“官煤勾结”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判刑的判刑,该撤职的撤职。哪个地方的煤矿发生事故,将从严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宜昌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家法说,宜昌的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宁可发展慢一点,也不能出带血的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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