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经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问题,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关事宜,该贷款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期限18个月(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