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和下属子公司青海威斯特分别与新华都工程签署合同,由新华都工程承包紫金山金矿以及德尔尼铜矿部分露天采矿与剥离工程,合同有效期均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紫金矿业(601899)7月1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和下属子公司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同,由新华都工程承包紫金山金矿部分露天采矿与剥离工程,以及德尔尼铜矿部分露天采矿与剥离工程,合同有效期均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由于物价上涨以及通胀的压力,紫金山金矿及德尔尼铜矿的工程承包商对调整工程单价呼声甚高,在此情况下,公司与工程承包商各方进行了旷日持久的价格谈判。谈判期间,工程月结算暂执行原合同,并承诺新合同签署后可予追溯调整。截至 2008年6月30日,公司与新华都工程结算金额分别为:紫金山金矿5,600万元;青海德尔尼铜矿为1,480万元。
按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为准,预计2008年度最高交易金额为25,000万元,采矿与剥离总量预计约1,425万立方米;按青海威斯特下达的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为准,预计2008年度最高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采矿与剥离总量预计为245万立方米。
公司董事认为,公司将劳动密集性的矿山采剥业务分包给予承包商,走专业化协作的道路,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公司在设备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大量投资,提高企业的效益和抗风险能力。且新华都工程与公司合作多年,其服务质量良好,价格与其他无关联的承包商一致,签署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