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厂为何反对指数定价方式?

   日期:2008-12-16     浏览:955    评论:0    

据国外媒体报道,必和必拓日前向中国钢厂提出:如果中国钢厂同意新定价机制的话,必和必拓将从200911日起按价格指数销售更为便宜的铁矿石,这意味着中国钢厂能够提前一个季度结束采购高价的长协矿。据说钢厂拒绝了这一建议。

粗略估算,目前国内市场的澳矿现货价格比长协矿低20美元,应当讲必和必拓的建议具有相当的吸引力。为什么BHP如此慷慨大方而中国钢厂不领情呢?关键在于暗藏陷阱:实行指数定价,这意味着改变长协矿定价机制。指数定价到底对中国钢厂有什么不利之处?

首先,指数定价是歧视性价格。铁矿石现货交易仅占海运市场的20%,主要集中在中国市场,日本、欧洲基本上没有现货市场。现行的铁矿石价格指数以中国港口到岸价格为基础编制,也就是说仅仅是针对中国现货市场。如果实行指数定价,相当于按现货价格结算,但是在日本韩国欧洲市场无法执行。作为最大铁矿石用户按现货价格购买长协矿,这是一种歧视行为,是不公平的,中国钢厂难以接受。

其次,指数定价实际上是按到岸价格结算,其中包含了海运费。众所周知,海运费价格变幻无常,波动剧烈,最高时占到岸价格的一半以上。以今年为例,巴西中国航线现货运费从1月初的51美元/吨暴涨至6月份的108美元/吨,然后又暴跌至12月初的7美元/吨。为此钢厂纷纷以自建船队或长期租船方式规避海运费风险。指数定价方式,不仅使钢厂失去铁矿石价格议价能力,而且也丧失了规避海运费风险的主动权,将对钢厂生产经营造成很大困难。

再次,对钢厂和铁矿生产商而言,签订长期协议,就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交易数量和价格的相对稳定,两者缺一不可,这不仅对钢厂有利,对铁矿生产商也是有利的。一旦实行指数定价,相当于钢厂向铁矿商承诺了长期采购数量,但是没有议价能力,价格风险敞口。利益的天平完全倾斜到铁矿商一方。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对钢厂而言,长期协议失去了存在意义。

如果接受这一建议,钢厂所获得的利益最多持续短短的三个月,但是将会彻底失去控制铁矿石采购成本的主动权,后患是无穷的,就如同近期中国企业发生的一系列衍生品交易事件一样,为了蝇头小利却陷入无尽的亏损。好在中国钢厂对此有清醒认识,没有落入圈套

退一步讲,假若必和必拓执意实行指数定价,中国钢厂将别无选择,被迫接招:中止长期采购协议,在现货市场采购澳矿。到那时是购买必和必拓的矿石还是其他生产商的矿石,是以到岸价格还是离岸价格结算,钢厂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指数定价也不是唯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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