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下调高耗能业电价

   日期:2008-11-21     浏览:1070    评论:0    

    1117,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出《关于我区部分行业实行电力多边交易电价的紧急通知》,从即日起下调部分行业工业用电电价:铁合金、多晶硅等7种高耗能产业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下浮0.08元;黑色金属冶炼、有色冶金及深加工企业下浮0.045元。

 

  针对高耗能行业下调的8分钱,各方达成的分担方案是,自治区政府负担1分钱,内蒙古电力公司负担2分,火力发电企业承担3分,煤炭企业承担2分。针对冶金行业下调的4.5分钱也按以上比例由各家分摊。(上述产业中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业,都可以享受优惠电价)

 

  煤炭企业将以降低电煤市场价格的方式落实其承担的2分钱下调成本。《通知》要求以1117乌海和鄂尔多斯地区市场平均交易煤价为准,7000大卡标煤降价不低于54/吨,高热值煤最高成交价不得超过320/吨,低热值煤不得超过180/吨。

 

  此次调价的实施期限初步确定为三个月,到2009217结束,到时视电力负荷恢复情况再议。此次电价下调方案此前已获国家电监会批复。

 

  主要观点

 

  地方政府“舍小利,保增长”。尽管内蒙古也是产煤大省,但地方政府为了保GDP,主动对煤价进行限制,说明在GDP骤降的大环境下,地方政府已经放弃了煤价给地方带来的“小利”,转而保证更大的地方利益。

 

  降低电价的意义在于,给这部分高耗能企业提供“活下去的空间”,进而保住就业。在宏观经济不景气的状态下,通过降低电价的方式促进这些高耗能行业发展的思路并不可取。目前这些高耗能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下游需求不足,成本因素并不起决定作用,所以,电力价格下降也未必会增加多少电力需求。

 

  煤炭行业可被压缩的利润空间仍较多。尽管近期全国煤价大跌,但仍未跌回去年年底时的水平(目前秦皇岛5500大卡煤价仍较去年12月价格高出20%),煤炭行业的利润率仍高于其他行业。

 

  从政府的角度考虑大局,未来上游企业的利润空间可能还会被压缩。地方政府最关心GDP,而中央政府最关心社会的稳定。如果当中国政府发现,目前多数企业都很难盈利了,政府可能还会采取进一步行动,继续压缩上游企业的利润空间。(前段时间CPI高企的时候,石油石化、发电厂、电网等企业就承担了这样一种角色,6月份对煤炭的最高限价也是如此)

 

  警惕政策风险。如果中国宏观经济进一步恶化,不排除一种可能性,即中石油中石化的遭遇可能在电煤身上重演。

 

  下调对煤炭行业--子行业“电煤”的评级,短期内为“回避”,长期为“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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