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议煤电产业向“大电网输电”转移

   日期:2008-11-19     浏览:1017    评论:0    

    我国煤电产业发展规划应作方向性调整,在战略上实现由“大通道输煤”向“大电网输电”的转移。

 

  国家能源产业布局过去十分重视坑口电厂建设,但随着经济发展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的率先发展,新建电厂大多数集中于远离西北富煤地区的东南沿海省份,而作为煤炭主产区的山西省总装机仅为2700万千瓦,由此形成了“北煤南运”的“大输煤”格局。为确保电煤供应,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建设和改造铁路来改善运力。“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煤炭发展规划中,涉及13个煤炭基地的铁路建设和改造的项目投资额高达2465亿元,仅山西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的相关铁路项目投资就达696.8亿元。但据有关专家分析,输电与输煤的综合经济效益比为61,如此巨大的投资并不能有效解决电力应急生产和安全问题。

 

  今年南方遭遇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地区运煤通道受阻,电煤供应频频告急,近百座电厂存煤低于警戒线,近20个省市出现大面积拉闸限电,暴露出了我国煤电产业存在的问题,“大输煤”的格局难保国家用电安全。此外,近年来我国煤、电用量不断攀升,电煤需求增大引发了煤价的迅速上涨,一些煤炭生产基地与负荷中心煤价差达到200250元,高位运行的煤价大大超过了发电企业的承受力,许多企业都是保本运营,有的已严重亏损,给电力供应带来巨大冲击,电力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坑口发电既可以缓解铁路、公路的压力,又可以最大限度降低电厂用煤成本,提高电力企业经济效益,还可以实现集约用地、集中治污。国家与其投入巨资解决铁路运力瓶颈问题,还不如腾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输电工程建设和改造,投资重点由“大通道输煤”向“大电网输电”转移,规划实施以坑口电厂建设为重点的大电网工程建设,科学安排电力建设布局,这样既经济也更加符合实际。

 

  在煤炭资源丰富、坑口电站资源集中的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区高标准建设支干线输电工程,保障国家电网高效、通畅、稳定、安全。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坑口电厂政策,核减非产煤地区电厂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改造大型坑口电站,推动坑口发电升级。

 

  针对目前煤、电企业各自为政,产业发展不够协调的问题,尽快制定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的规划,出台调控政策,促进煤炭主产区坑口电厂和输电工程建设,鼓励电力企业多形式投资大型煤矿建设,使煤、电企业结成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有效缓解电力工业煤价上涨和煤矿建设投资不足问题,实现煤电互赢,推动我国煤电产业良性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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