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陕西电煤实行最高限价 严查变相涨价

   日期:2008-07-30     浏览:1439    评论:0    

省物价局:陕西电煤实行最高限价 严查变相涨价

    本报讯(记者 张莉)昨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将进一步完善我省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并对电煤实行最高限价。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重点合同和非重点合同电煤,其出矿价均以2008619日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当日没有交易的,以此前最近一次实际结算价格作为最高限价。临时价格干预期间,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出矿价一律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各煤炭生产企业要提高电煤合同兑现率,不得将重点合同电煤交给关联销售公司进行销售,转变为市场电煤或其他用煤。

各地物价部门将加强电煤价格检查,重点查处煤炭生产企业违反政府限价、擅自提价的行为;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中间环节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反经营差率规定的行为。对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煤炭二次限价令生效 秦皇岛电煤价格首降

供求缺口未来仍可能致价格上涨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秦皇岛港获悉,自2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二次煤炭限价令后,昨日秦皇岛多个动力煤品种的平仓价开始全面下滑,这也是二次限价令发布后,秦皇岛动力煤平仓价首度开始下降。其中山西优混5500大卡煤炭价格为860-1000/吨,较前一交易日下降30/吨;其他煤种如山西大混5000大卡煤炭每吨下跌35元,普通混煤4500大卡每吨下滑40元。

  秦皇岛物价局专人每日监测

   724,发改委下发文件,要求自发文之日起至今年1231日,规定秦皇岛港、天津港(600717,股吧)、唐山港等港口动力煤的平仓价格,不得超过每吨860元、840元和850元(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动力煤)。但具体限价政策如何执行,监管能否到位却引起电力企业的担心。

  昨日秦皇岛物价局表示,在收到发改委限价通知后的第二天,秦皇岛市物价局就专门抽调2人,进驻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监测交易价格,从监管的情况看,目前无违反限价的交易发生。目前,秦皇岛市物价局还在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设立了煤炭价格日报告监测点,每天上报限价措施执行情况。秦皇岛是北煤南运的重要港口,其港口的交易价格基本可以确定东南沿海和南方市场的电煤价格。

  未来价格涨势难挡

  此次限价令持续时间为5个月,但分析人士认为,受到市场供需基本因素的影响,2009年电煤价格将继续上涨。新华社的报道称,今年我国最大的煤炭主产区之一山西省的煤炭缺口预计达2亿多吨,这相当于国内23个二类重点产煤省全年产量的总和。

  国泰君安昨日发布报告认为,尽管目前月度煤炭产量的增长超出了下游需求增速,但煤炭价格短期内仍将走高,并认为2009年综合电煤价格应介于2008年全年平均水平和2008年下半年平均水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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