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将公布大型矿产商征税细则

   日期:2010-10-22     浏览:844    评论:0    
    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10月20日表示,政府将在近期制定并公布向大型矿产商征收矿业税的详细计划。政府一直支持目前执行的矿业使用税及其既定增加的征税计划,她称,“不会同意各州和领地政府用联邦政府实际买单的方式提高地方政府的税收。” 
 
    据悉,由于州政府税收引发的争论,必和必拓、力拓等澳大利亚最大的几家矿产商正在通过和吉拉德政府协商,争取找到避免缴纳资源利润税的途径。根据吉拉德提出的30%的资源税税率,必和必拓、力拓等其他铁矿石与煤炭生产商,将要在新矿产资源税实施的前两年支付共计105亿澳元的税款。吉拉德提出的资源租赁税定于2012年7月开始执行。
 
    分析人士称,目前资源税征收对象仅包括煤炭及铁矿石生产商,但不能肯定征收范围及税率不会发生改变,政府将可能上调税率,这会给采矿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
 
    作为企业,矿业公司曾一直反对增加税赋。但最近有消息称,澳大利亚第三大矿业巨头FMG集团呼吁澳政府考虑征收碳税。这是继必和必拓之后,澳大利亚又一家支持碳税政策的大型企业。FMG总裁弗雷斯特表示,希望政府在考虑排污交易政策时考虑征收碳税,碳税比排污交易机制更好。矿业公司一反常态纷纷表态支持政府征收碳税,是矿企趋利的选择。
 
    澳大利亚矿企排污交易机制,是指在特定区域内,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分配排污指标,并允许指标在市场上交易。该制度需要企业拿出真金白银去购买超标的排污量,迫使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在购买排污权和减少污染之间作艰难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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