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政府已经决定将矿产税由3%提高到4%,并写进矿业法案。
修改后的矿业法案允许政府在新建的矿山中占有股份,国内矿企必须在达累斯萨拉姆证券交易所上线。
新矿业法规定,坦桑尼亚政府不在发放新的宝石开采许可,坦桑尼亚政府与外国矿企签署的协议不变。新矿业法对探矿、采矿、矿物加工与销售、矿权的批准、续约和终止做出详细规定。
反对党下议员Zitto Kabwe认为,新法案对投资者来说是个不好的信号,会挫伤投资热情。坦桑尼亚众矿企股东则表示要发表一份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