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修改金矿开采条件

   日期:2009-03-05     浏览:1104    评论:0    

34报道,泰国总理办公室发言人素帕猜表示,内阁通过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委员会提交的一般矿产、金矿调查研究报告,调整相关法律及工作环节、保护自然环境和社会,使得不受开采矿产影响,要求工业部及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负责相关事宜。 

  内阁要求有关部门设立联合委员会,规定矿产勘查政策,规定开采地区、负责部门、开采时间等细节,发展适宜的开采体系加大国内矿产的开采力度。 

  此外,还重新计算开采金矿向政府缴纳的皇家例费,迎合黄金价格趋势。内阁要求金矿开采必须研究可行性、影响及收益,给国家创造最高收入。 

  修改有关的法规,将使得审批权下放至地方政府,提高地方行政机构的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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