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监局省级督查第四组在朔州展开督查

   日期:2008-10-09     浏览:961    评论:0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省级督查的通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拉网式监察暨省级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督查第四组,在山西煤监局副巡视员的带领下,从2008928起在朔州展开督查,国庆黄金周期间对朔州市被列为"十关闭"矿井的18座煤矿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人员树立高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放弃节日休息,深入现场一线,按照标准,仔细检查,共发现关闭不彻底、井口未查封、证件未收缴、人员未全部遣散、盯守人员不在现场等五大类31项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下达了五份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并给朔州市人民政府进行了督查情况通报,要求朔州市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领导,集中精力,落实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该关闭的关闭到位,该整顿的真正消除隐患,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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