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要进一步提高铁矿石进口经营集中度

   日期:2010-06-18     浏览:1759    评论:0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意见,强调要切实规范铁矿石流通秩序,通过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铁矿石进口经营集中度,建立长期稳定的铁矿石进口渠道。

中国政府网6月17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要切实规范铁矿石流通秩序。

意见称,要强化行业自律,规范铁矿石进口秩序。在推进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加快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大幅度减少国内钢铁企业数量的基础上,通过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铁矿石进口经营集中度。要加快落实《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大行业协调力度,抑制囤积居奇、倒买倒卖、哄抬铁矿石价格等行为。优化铁矿石资源配置,铁矿石资源要优先配置给符合《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的企业。进一步做好进口铁矿石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公布的符合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名单,加强对铁矿石进口流向的监测管理。

建立长期稳定的铁矿石进口渠道。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与各类钢铁生产和贸易企业的协商,建立健全进口铁矿石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国内用户和国外供应商加强协调协作,建立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保持进口铁矿石的合理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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