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3月份下半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日期:2019-03-22     浏览:192    评论:0    
核心提示:3月18日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3月19日0时至3月31日24时,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产,因保障重大基础设施



3月18日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3月19日0时至3月31日24时,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产,因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且经唐山市政府批复同意的企业免于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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