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武安市人民政府3月15日下发《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烧结机限时停产管控的通知》,暂定执行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24日,截止发稿尚无钢厂收到此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钢铁企业:
目前,我市秋冬季攻坚行动已进入关键时期,经气象专家预测,3月15日之后,还会出现4天左右的污染过程,且我市排放总量较大。为了确保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武安市烧结机限时停产管控的通知》要求,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完决定从3月15日起至3月24日止,全市所有钢铁企业烧结机(包括实现超低排放的烧结机)在执行错峰生产和应急管控的基础上,每晚20:00至次日凌晨6:00停产到位,请市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安排部署并监管到位,各钢铁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