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进行调整,其中取消了原本56个有色金属限制商品中的31个限制。
有业内人士指出,金融海啸下中国出口业务骤减,政府部门不仅从税收上给予优惠,还重新开启原本禁止的有色金属加工贸易大门,旨在缓解企业利润大幅下滑的态势。
据悉,去年12月31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20号》,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进行调整,将原本《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44号公告》限制出口类目录中的部分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木制品、纺织品等共计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剔除。分析师对比发现,在有色金属方面的加工贸易限制中,从原本56个限制目录减少到目前的21个,减少的35个项目主要涉及精炼铜、镍和部分半成品铝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