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恢复铜铝镍等加工贸易的免税政策

   日期:2009-01-06     浏览:1310    评论:0    

    据北京15消息,中国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公告称,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外贸稳定增长,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将自21,恢复铜、镍、钴矿砂及其精矿等商品的进口免税政策。

    
刊登在商务部网站上的公告并称,将自21,恢复精炼铜、未锻轧镍合金、非合金制铝条、杆等商品的出口免税政策。

    
公告称,本次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具体涉及纺织品、塑料制品、木制品、五金制品等,占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总数的77%,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300亿美元。

    
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27个十位商品编码,主要涉及铜、镍、铝材等产品,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15亿美元,占禁止类总金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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