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全面开展探矿权采矿权清查工作

   日期:2008-11-19     浏览:1111    评论:0    

    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和上级部门要求,伊春市于117开始,利用24天时间对全市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彻底清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矿业权的科学管理,规范矿业权人的勘查开采行为,切实维护好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全面搞好这次清查工作,伊春市专门成立了清查指挥部,并成立四个清查工作组和综合指导组、案件查处组,明确了清查内容、清查方式和工作要求。

 

    此次清查工作,在探矿权上主要清理探矿权人在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后,是否按时提交开工报告、是否如期开工,有无圈而不探问题;探矿权人在勘查工作期间是否按设计投入勘查资金和完成工作量,有无越界勘查、以采代探行为;是否存在炒买炒卖探矿权行为等七方面。在采矿权上主要查清矿山数量、性质、名称、法人代表、矿种、储量、生产能力、产值、利税、用工情况;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生产;矿补费、采矿权价款是否足额缴纳,有无越界开采行为等七个方面。采取企业自查、全面清查、重点核查、整改处理等方法步骤,对全市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彻底清查。为制定并出台《伊春市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提供依据。

 

    整个清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清查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分工具体,坚决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针对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边清边纠、边整边改,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山开发合理布局,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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