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房地产相关贷款已超总贷款的1/3,潜在风险较大

   日期:2017-04-25     浏览:209    评论:0    
核心提示:郭树清表示,房地产相关贷款占比已超过总贷款的1/3,个别银行的地产相关贷款占比甚至超过了50%,潜在风险比较大;某些银行在报表

郭树清表示,房地产相关贷款占比已超过总贷款的1/3,个别银行的地产相关贷款占比甚至超过了50%,潜在风险比较大;某些银行在报表上长期没有不良数据,需引起监管重视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 武晓蒙)4月21日,银监会召开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防风险居今年监管工作之首。

据财新记者了解,针对不良贷款“双降”的表现,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在会上表示,“这些数据都是真实的,但是不能乐观。特别是一季度不良贷款比上一年少增504亿元,大家不能看到这个数字盲目乐观”。

多位与会人士对财新记者透露上述细节。据银监会官网数据,截至3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58亿元,比同期少增504亿元,不良贷款增速放缓;不良贷款率1.74%,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2.8万亿元,拨备覆盖率178.8%。

据多位与会人士透露,对风险有着清醒认识的郭树清在会上提示,不良资产上升趋势依然没有改变。从相关指标来讲,关注类贷款、逾期类贷款余额持续上升,3月末银行关注类贷款余额5.4万亿元,占全国贷款5%左右;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之比是109%。“这恐怕也是我们的一个特色了,要务必保持清醒状态。”他说。

银监会官网信息显示,将坚决按照“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的总体要求,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更加主动地防控金融风险。这包括,加强信用风险管控、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规范交叉金融业务、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加强互联网金融与信息科技风险防控、加强外部冲击风险防控。

房地产相关贷款占比逾1/3

银监会表示,按照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排查风险、稳妥有序、强化问责、标本兼治的要求,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在加强信用风险管控方面,银监会将聚光灯重新放在了房地产和地方政府债务上。银监会表示,合理控制房地产融资业务增速,有效防范集中度风险,严禁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会上郭树清披露,截至2016年末,房地产贷款余额共28.4万亿元,同比增长26.1%,不过2017年一季度已经控制了这部分贷款增速。一季度住房按揭贷款增量占比26.2%,比去年全年下降13个百分点,“当然和房地产调控有关”。

郭树清提醒,目前看信贷质量总体是好的,但要注意房地产相关贷款(含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的占比已经超过了(总贷款)的1/3,个别银行的地产相关贷款占比甚至超过了50%,潜在风险比较大。“银行直接和房地产相关的超过一半,即便是三分之一的平均水平,也是多的。”

银监会数据显示,目前银行业的总贷款在110万亿元左右,由此可推算房地产相关贷款规模在36万亿元。此前,瑞银首席中国经济学家汪涛团队也测算,2016年国内银行对房地产的总敞口可能在54万亿-72万亿元,相当于银行总资产的24%-31%,这包括表外融资的部分。

在地产贷款方面,据与会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郭树清指出,要警惕高杠杆住房贷款人数上升的趋势;高杠杆住房者比例上升,还贷压力明显加重。据其在会上透露,截至2016年末,银行业贷款价值比(LTV,指贷款金额和抵押品价值的比例)超过70%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已经达到9.7%,这一指标较同比增加了6.7个百分点。

一般而言,住房按揭贷款成数要求控制在七成,这是大部分银行压力测试的结果,意味着房价下跌30%按揭贷还可承受。但是有近10%的个人住房贷款的LTV超过七成,就意味着房价下跌不到30%,有近10%的按揭贷就会出现风险。

除此,郭树清还提出,从房产开发贷款看,随着融资环境趋紧,前期高杠杆、高价供地的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较高。

防范地方政府隐性举债

银监会表示,要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新预算法。

与会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郭树清在会上援引财政部的数据介绍,截至2月末,全国国有控股企业负债总额达到了86.6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1.6%;这包括银行贷款、企业应收账款等。

过去十年,每一年企业负债率值提高1个百分点,从56%提高至2016年末的66%。“持续这十多年来,企业负债增长率是明显快于资产的。”郭树清指出。

在地方政府债务方面,郭树清表示,部分政府对接企业债务持续增长、规模较大,政府举债方式更具多样化。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借助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基金或者“名股实债”的项目投资等方式,依托信贷、理财、信托等渠道进行融资,但是并没有计入政府债务规模。

中金公司银行业分析师黄洁团队的报告曾指出,2016年“名股实债”类资产(含产业基金)规模约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5%-30%,预计2017年、2018年仍将维持40%-50%的较快增长。其中,银行理财、集合信托以及保险公司是名股实债类投资的主要参与主体。按照投资额度计算,预计银行理财占45%-55%,集合信托占40%-50%,保险公司占比0-10%。中金研究指出,“名股实债”的杠杆率较高,一般在1:4;更值得注意的是,“优先级在整个融资池中实际上具有劣后性质”。(见《财新周刊》封面报道“统一大资管”)

此番,银监会在6号文(《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明确约束“名股实债”或者“假股真债”的融资模式。银监会要求,银行依法合规开展专项建设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异化形成违规政府性债务;同时,严禁接受地方政府担保兜底。(见《财新周刊》报道“银监会监管阴云”)

警惕多年“零不良”

银监会官网信息显示,会议要求,在更加主动地防控金融风险方面,将加强信用风险管控,切实摸清风险底数,客观反映不良贷款状况,坚决纠正掩盖不良贷款的行为。

郭树清在会上还强调,对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不良贷款,一定要摸清风险底数。郭树清举例说,某些银行在报表上长期没有不良数据。业务规模达到上百亿上千亿,不良贷款率却连续多年是零。“这是非常不正常的,值得监管机构怀疑。”

“两极相通,绝对的光明等于绝对的黑暗。为什么?因为什么都看不见。都是不良(贷款)不正常,但连续多年没有不良(贷款),监管部门不觉得奇怪吗?”郭树清说。

近期,银监会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46号文)。其中,针对信用指标和不良贷款出表问题,银监会要求:检查是否存在通过各类资管计划违规转让等方式实现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或虚假出表,人为调节监管指标;是否违反监管规定或会计准则,通过重组贷款、虚假盘活、过桥贷款、以贷收贷、平移贷款等掩盖不良贷款。

此外,银监会3月初开始开展银行业信用风险专项排查,摸清信贷资产风险底数。针对不良贷款,此次排查主要关注使用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搭桥”手段,延缓风险暴露、藏匿不良贷款等行为,以及2014年以来通过各种通道虚假转让不良贷款且2016年末未体现为不良资产的贷款。最终报告将由银监会审慎局在5月末前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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